财产收付记帐法
收付记帐法的一种。亦称“钱物收付记帐法”或“现金、实物收付记帐法”。以钱物收付为记帐主体反映经济业务的一种复式记帐方法。其基本内容: (1) 帐户设置按照具体经济内容分为收入、付出和结存三大类。结存类帐户亦称主体帐户,收入类和付出类帐户统称分类帐户。收入类帐户反映各种收入来源; 付出类帐户反映各种付出去向; 结存类帐户反映钱物的收入、付出及其结存情况。(2) 以“收”、“付”为记帐符号,对所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都以钱物的收付决定记帐方向。对于结存类帐户,从钱物的角度看,“收”、“付”符号与其文字含义一致,即收进钱物记收,付出钱物记付。而对于收入类和付出类帐户来说,它们的收和付则是表示钱物收入的来源和付出的去向。(3) 记帐规则:“同收、同付,有收有付”。即主体帐户 (结存帐户) 和分类帐户 (收、付帐户) 发生对应关时,要同时记收或同时记付,同收或同付金额相等; 主体帐户内部或分类帐户内部发生对应关系时,要分别记有收有付,收付金额相等。(4) 试算平衡方法:
发生额平衡公式为:
收入类、付出类帐户收方发生额合计-收入类、
付出类帐户付方发生额合计=结存类帐户收方发生额合计-结存类帐户付方发生额合计
余额平衡公式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