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谢棕子行窃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谢棕子行窃案 谢棕子行窃案本案发生于道光九年(公元1829年)。案犯谢棕子,江西人,先因听从别人指使行窃,被判处杖一百徒三年,后在配脱逃,又行窃无服族兄谢鸣翔家,计赃八十七两,按律科罪应杖七十,徒一年半。后犯因系盗窃无服亲属,依律得免刺字。江西巡抚将该犯依“徒囚限内逃走”之律,以后次犯罪与前次犯罪相比,系属轻罪不计,拟将谢棕子仍发原配从新拘役。刑部认为适用法律错误,改依“已徒而又犯徒,依后犯杖数年即决讫,应役通前不得过四年”之律,通计前罪后罪,判决谢棕子杖七十,徒四年。 ☚ 冯十聚众伙抢妇女案 杨宗德娶缌麻亲之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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