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的开始和反诉
民事诉讼开始于起诉。起诉是当事人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益的行为。当有关法院办事处接获有关起诉状,诉讼即告开始。但在未对被告人传唤之前,起诉行为对被告不产生法律效力。在传唤被告之后,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不能变更。反诉也是诉讼的一种,是在已开始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并要求法院与原诉同时审理的独立的反请求。这种反请求与原告所提诉讼有密切联系。有下述情况之一时,被告得提出反诉:(1)反诉与原诉(或称本诉)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而产生的诉讼请求或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引起的后果; (2)当被告对原诉请求的标的同样拥有权益时,可对该项权益提起反诉;(3)当被告之反诉请求可以抵消原诉请求使原诉失去作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