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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行政诉讼的撤销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行政诉讼的撤销

简称“撤诉”。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在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自动要求撤回或取消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是原告放弃或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也是原告放弃其诉讼请求的一种方式。可分为:(1)原告自动撤诉;(2)推定撤诉,即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申请撤诉; (3) 因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撤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申请撤诉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原告因受威胁、恫吓、贿赂而申请撤诉都不成立; (2) 申请撤诉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 (3)原告申请撤诉的成立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人民法院经审查,对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和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的撤诉申请,应裁定准许,否则,裁定不许撤诉而对案件继续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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