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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禁止金融机构经营证券业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禁止金融机构经营证券业

禁止金融机构经营证券业

在实行金融与证券分业制的国家,法律规定金融机构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例如美国、日本等国家。但有些国家,如英国,银行一般不参加证券经营业务,这不完全是由于法律的限制,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历史传统习惯。
日本证券交易法(1984年修订)第二条第八项规定:本法律中所谓证券业系指银行、信托公司及金融机构以外其他政令确定者从事的以下营业行为之一:
❶有价证券买卖;
❷有价证券买卖的中介、代销或代理;
❸在有价证券市场(包括与此类似的,在国外的有价证券市场)从事买卖交易委托的中介、代销或代理;
❹有价证券承购;
❺有价证券销售;
❻经办有价证券募集或销售。
日本证券交易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❶银行、信托公司及其他政令规定的金融机构不得以第二条第八项各款所列行为作为其营业内容。但是,银行接受顾客的书面要求,为其进行帐户计算上的有价证券买卖,或银行、信托公司及其他政令规定的金融机构按其他法律的规定,在以投资为目的或基于信托契约进行信托者的帐户计算上进行有价证券买卖,不受此限。
❷前项规定不适用国债证券、地方债证券以及政府担保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第六十五条之二规定:
❶银行、信托公司及其他政令规定的金融机构,对于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国债证券、地方债证券以及政府担保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拟以第二条第八项各款所列行为(符合前条第一项但书的行为除外,第二条第八项第四款所列行为仅限于以售出为目的)中任何一种作为营业内容时,必须根据政令的规定,确定拟进行的业务内容及方法,并取得大藏大臣的认可。……
❺大藏大臣认为保护公益及投资者利益有必要且适当时,可命令取得认可的金融机构提出有关第一项认可业务或有关财产的报告书,或指派有关职员检查该认可业务或财务状况或帐簿文件及其他物件。
禁止金融机构经营证券业,可防止金融机构直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因为股票是风险比较大的金融资产,金融机构大量持有股票,其资产的安全性就会降低。为维护信用、确保存款人的权益、谋求金融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为银行业务的健康而妥善地运营、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而规定金融机构不得经营证券业。另外,由于银行业务范围广,与工商企业客户关系密切,容易取得客户内部重要信息。如果银行经营证券业务,容易成为企业内部知情者,就难以保证证券交易活动公平进行。虽然如此,在实行集合化银行制度的国家,例如德国,只有银行代表才能经营证券交易业务,银行在证券市场上起主要作用,法律对银行购买股票和参与工业企业的股权并无任何禁令。信贷机构既可代客户也可为自己经营证券交易。

☚ 证券市场交易规则   禁止证券公司受托招募公司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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