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经济现状
乐山市国土面积仅占全省的3.5%,但却创造了占全省7%左右的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养活了占全省6.1%的人口;部分工业产品在省内甚至全国居于重要地位。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以农产品为主的三江汇流处的交通枢纽,转变为连接川西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和攀枝花经济区的重要工业城市和国家旅游线的重要网络,成为具有一定经济文化优势,内聚力和扩散力较强的、不可分割的 一个重要地域经济区。
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乐山经济有较大发展。1950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56 616万元,1991年达到136.12亿元,40年增长24倍多。国民生产总值由1978年15.4亿元,上升到74亿元。国民收入由1978年13.4亿元,上升到65亿元。1991年全市实现社会购买力37.07亿元,比1978年增长4倍多。1991年人均收入,城市居民为1 603元,农民纯收入604元。
采用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生活费总支出之比)来分析,1991年全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1 129元,以购买力平价法计人均552美元,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4%,农村居民为67.5%,说明已从温饱水平向小康生活水平发展。
乐山市产业结构现状分析,1991年国民生产总值74亿元中,第一产业占46.1%,第二产业占33.5%,第三产业占20.4%。从社会就业看,1991年全市社会就业360万人中,第一产业占74.3%,第二产业占13.7%,第三产业占11.8%。在1991年地方财政收入5.74亿元中,第一产业占10.9%,第二产业占58.2%,第三产业占30.9%。产业结构正逐步趋于合理。
目前,乐山市域经济主要指标在全省占有一定比重。以1990年数据相比,全市地域面积20 012平方公里,占全省3.5%;耕地40.65万公顷, 占全省6.5%;年末总人口651.23万人,占全省6.1%;国民生产总值67.33亿元,占全省6.17%;国民收入59.35亿元,占全省6.31%;工农业总产值122.43亿元,占全省6.1%;粮食总产量272.82万吨,占全省6.4%;油料总产量11.41万吨, 占全省7.28%; 棉花总产量1.4万吨,占全省15%; 茶叶总产量7 513吨, 占全省12.5%;水果总产量9.84万吨, 占全省7.7%;猪、牛、羊肉总产量27.76万吨,占全省6.9%;糖总产量1.17万吨,占全省9.5%;水力发电量41亿千瓦小时,占全省27.4%;水泥产量167.2万吨, 占全省12.4%;机制纸产量6.56万吨,占全省8.5%;呢绒产量151.1万米,占全省23.9%;原盐产量65.3万吨,占全省24.4%;铁合金产量5.42万吨,占全省40%;硅材料产量17.14吨,占全省70%;原煤产量340万吨,占全省5%;磷肥产量4.1万吨,占全省8%;日用陶瓷产量2 954万件,占全省9.5%。全市森林覆盖率23.8%,比全省高10.7个百分点;地表水165.98亿立方米,占全省5.4%;可开发水能资源442万千瓦,占全省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