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会后期中国古代军事法中的一个罪名。相传夏代开国君王禹曾经在会稽之山召集群臣议事,因防风氏没能按期赴会,被以盟会后期罪杀死。中国古代军事法都把 “后期”(或称“失期”)当作严重犯罪,从严论罪。因为这种迟到或失约行为,往往会造成贻误军机的严重损失,兵贵神速,不按约期行动就是犯罪行为。战国时齐国田穰苴掌司马职,监军怠慢“后期”,穰苴“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对曰: ‘当斩’。…于是遂斩庄贾以循三军。三军之士皆振 ”(《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史记·陈涉世家》:“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汉书·张骞李广利传》:“骞为卫尉,与李广俱出右北平击匈奴。……而骞后期当斩,赎为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