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殊教育概况
湖南特殊教育始于清光绪三十四年 (1908)三月在长沙创办的长沙瞽女院。它属于慈善救济事业,由民政部门和慈善救济部门管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南对旧社会慈善救济机构举办的盲聋哑教育改为特殊教育。1952年全省仅有2所盲聋哑学校,学生134人。1958~1960年间,全省盲聋哑学校发展到10所,学生达507人,教职工73人。经调整到1966年上期,全省盲聋哑学校仍保留5所,学生376人。“文革”十年中,盲哑学校遭严重破坏,到1977年盲哑校只有3所,学生315人。1979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特殊教育得到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视,逐步得到发展。1995~1996学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增至54所,其中盲聋哑学校43所、弱智儿童学校11所; 学生6819人,其中小学6303人、初中516人; 教职工932人,专任教师642人。学校占面积23.8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517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