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田赋粮食法令辑刊》
1943年12月湖南田赋粮食管理处编印,上、下两册,分总类,赋政(上下)、粮政、附录四大类,每类分别若干目,每目首列法规,次载电令。凡中央颁布及该处订颁之重要法令概行编入; 前湖南省田赋管理处,前省粮政局及省民政厅颁行并仍适用之粮政赋政法令,亦分类编入,与该处主管业务有关的非粮政赋政法令均编入附录。前三类具体内容为: 总类,包括组织编制、人事管理、会计、代交、督导、其他; 赋政类(上)包括征实购粮、征棉、土地税、契税、灾免及流抵,赋政类(下)包括总则、筹备、外业、内业、改订科则、验收整理、推收等; 粮政类,包括仓库、验收、储运、粮食管理及调节、公粮、积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