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概全
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源于一种错误的逻辑方法,亦称“轻率概括”。《逻辑学》的简单枚举推理,是从一些不断重复的经验事实中推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 使用这种方法时,如果枚举的对象极少、而所考察的又不是对象的本质属性,便贸然、轻率地做出普遍的、本质的结论,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这种错误的逻辑方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表现为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如看人、看事,不做全面的调查了解,不进行历史的分析和考察,仅凭个别言论、行动,或者某些细枝末节的现象,就做出结论等。“以偏概全”是反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要坚持唯物辩证的方法,善于对人对事做全面分析,以避免或减少观察问题的片面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