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越南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立法
越南1995年《民法典》第706条规定,使用农业土地、林业土地的家庭户、公民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1)为了生活、生产、经营的目的而迁移住所时;(2)准备从事其他行业时;(3)放弃或没有能力继续进行生产劳动时;(4)使用宅基地的家庭户、公民在迁移他处或不需要继续使用该宅基地时。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