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tè xǔ quánфранч йзинг;франш за;концéссия特许权Privilege“权利”的对称。英国行政法用语。政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给予、停止和取消 “施舍”或“赏金”,接受人对这些 “施舍”或“赏金”没有固有的权利,这些“施舍”或“赏金”可以在没有正当程序保障的情况下被拒绝或撤销,而有关权利的拒绝或取消必须有正当程序。主要的特许权案件包括许可证、移民、政府雇佣与政府合同、政府福利等。将许权的观念是在政府职能比较狭窄的时期产生的,影响比较小。随着国家职能的扩张,国家福利事业的发展,特许权的观念使受惠于政府的公民丧失法律保护,从而对行政权的滥用缺乏对抗手段,从而引起人们的批评。人们认为政府给予公民便利,亦应有适当的方式,不能武断专横。戈德伯格诉凯利案中,法院的判决意见与传统的特许权概念分道杨镳,特许权和权利的二分法在行政程序中被彻底消除,从而特许权案件中只保留了外国人入境的案件。不过特许权观念的消失不意味着正当法律程序是要求政府在采取与特定个人相关的行动之前都必须举行审讯。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有两种情况:(1) 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一般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烟草、水、电、邮电通信等的专营权。 (2) 一家企业以契约形式,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如麦当劳、肯德基总店授予其各地连锁分店的特许权。 特许权在资本主义国家,通常由政府授与某一个人或公司的一种特权,根据此特权,被授与者可在某种条件下经营某种事业。有时“特许权”用于某个私人公司授与另一公司一项专卖权。授与特许权的政府大都通过一个公共事务委员会来对有关事项作出规定。一些私人公司也制定了授与特许权的标准。特许状上载明的主要内容是: (1)特许状期限; (2) 服务项目收费率; (3) 经营的服务项目;(4) 公司的资本总额。 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有两种情况: (1) 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一般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烟草、水、电、邮电通信等的专营权。(2) 一家企业以契约形式,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如麦当劳、肯德基总店授予其各地连锁分店的特许权。 ☚ 特许经营 连锁经营 ☛ 特许权special conces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