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澳门政务司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澳门政务司澳门政府中仅次于澳门总督的行政长官。主要职责是辅助澳门总督行使各项行政职权和处理行政事务。根据1990年5月4日修改后颁布的澳门组织章程的规定,政务司人数不超过7名,各政务司由总督提请葡萄牙共和国总统任免,并由总督授予职权。政务司的职级相等于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副部长,无固定任期,通常情况下,因政务司向总督负责,所以当总督易人时,政务司也随之调换。但在新任总督尚未到任时,原来的政务司应继续持本身职位至有替代时为止。政务司和总督一样,不属于公职人员的范畴;在任职期内,不得兼任其他公职或从事任何私人业务,并应对其行为向法院负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澳门现设7名政务司,即经济暨财政政务司,运输暨工务政务司、司法政务司、卫生暨社会事务政务司、大型建设政务司、保安政务司和宣传旅游暨文化政务司,每位政务司都有一定的职责范围,并可以批示的方式授权下属行使其职权。 澳门政务司澳门现行政制中澳督的主要助手和行政负责人。经澳督提名后由葡总统任免,并由澳督授予职权。澳督因事离澳时,政务司和保安司令皆可出任“护督”,但一般多为保安司令担任。各政务司的职级担当于葡中央政府的国务秘书 (副部长)。澳督之下设5名政务司,即行政政务司、社会事务政务司、经济协调政务司、教育、文化暨旅游政务司、计划、设备暨建设政务司。各政务司下设司、署、厅等各级部门。目前司级单位有16个,即财政司、身份证明司、华务司、教育文化司、旅游司、卫生司、邮电司、建设计划协调司、海军军务司、农林司、地图绘制及地籍司、地球物理暨气象司、工务运输司、经济司、统计普查司和司法警察司。相当于司级单位6个,即司法事务办公室、行政暨公职署、澳门文化学会、劳工事务办公室、社会工作署和澳门 (货币) 发行机构。葡萄牙对委派澳葡官员一向严格控制,上至澳督下至司长全部从葡本地挑选任命。近年来,也开始任命个别土生葡人担任诸如教育文化暨旅游司和华物司司长等高级职务。各政务司职责分别为: 行政政务司: 负责对咨询会进行指导和行政协调工作; 协助总督保持行政当局与立法会的接触,以及与民事团体和其他参与本地区政治活动的组织的联系; 研究、推进、协调公共行政工作。社会事务政务司: 负责卫生、宣传、福利和惩教方面的工作,并负责处理有关劳资纠纷问题。经济协调政司: 负责金融、经济及统计工作,对外代表澳门同共同市场等谈判澳门产品出口的配额问题和出席有关的国际会议。教育、文化暨旅游政务司: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及旅游事务。计划、设备暨建设政务司: 负责基本建设规划、邮务电讯、海陆运输、气象、农村等工作。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