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标清代定绿营兵制,漕运总督所统部队为漕标。负责催护粮船。见《历代职官表》六十、《清会典事例·兵部·绿营处分例》。 漕标 漕标官名。清代置。副将。主漕运守护之事。隶提督军务总兵官。《清史稿·职官志》: “提督等官: 提督军务总兵官,(从一品)。掌巩护疆陲,典领甲卒,节制镇、协、营、汛,课第殿最,以听于总督。镇守总兵官,(正二品)。掌一镇军政,统辖本标官兵,分防将弁,以听于提督。副将,(从二品)。为提镇分守险汛曰提标,为总督总理军务曰: 督标中军,将军标、河标、漕标亦如之。” ☚ 曹济都巡河官 漕运使 ☛ 漕标清代漕运总督亲辖的军队。统有绿营官兵本标及分防各营,专掌催护粮船事宜。其编制包括本标中、左、右三营,淮安城守营及海州营、盐城水师营、东海水师营。所辖武职官有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此外并节制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八省的各卫、所官兵,分统运军,领运漕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