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 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1996年8月5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8月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共18条。第一条说明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规定》要求: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及其科研人员做好科技推广、普及工作; 对科技的投资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例; 组织省有关部门对民族自治地方进行对口的项目、技术、资金的支援,等等。该法规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 关于民族贸易照顾政策 湘西苗族自治州 (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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