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证制度
一种证据规则。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对自己的主张举证的,应向法院申请查证; 经法院审批后,对当事人申请查证范围的举证责任即可免除。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举证而申请法院收集证据,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一是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明确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查证;二是所要收集的证据与本案争议事实相关,且是定案所必需的证据;三是因当事人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而难以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申请法院查证制度是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一项救济,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中法院调取证据的公正性。诉讼中,对于需要进行审计、鉴定才能确认事实的案件,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要求鉴定或审计的申请。对当事人不申请的,或合议庭告知其需要鉴定或审计但当事人拒绝预付鉴定费或审计费,且不能对需鉴定或审计的事实举证证明的,使其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