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诉讼因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个人或者组织的环境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的总称。具体有三种类型: (1) 环境行政诉讼,指公民或组织不服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请求法院予以审查、裁决而提起的诉讼; (2) 环境民事诉讼,则指环境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为了要求侵权人排除危害或赔偿损失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3) 环境刑事诉讼,是人民检察院对严重污染或破坏环境,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公民或法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三者虽然均与环境保护或环境违法有关,但在诉讼性质、诉讼条件及诉讼主体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