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河流生态修复
通过人工方法,按照自然规律,恢复天然的河流生态系统的过程。对河流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河流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利用河流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河流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污染河流生态修复原则是: 以生态系统原理为指导,按照河流自身结构特点及健康运转需求,对包括河流在内的生态系统的原有结构和功能进行恢复和保护,维持和增加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最大限度地利用生态系统自身功能来创造自然、协调的人类生存环境。污染河流生态修复要综合考虑流域水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人类自身的需求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对自然资源进行有效合理利用。在考虑自身需求的同时,又要考虑河流本身生存发展的需求,最终目的是维持人类与自然界生产的协调性与和谐性,以利于实现流域的自然、经济、人文、环境四者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是生态恢复工作的目标,也是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修复的方法,是依据景观生态学的原理,通过在河流两岸建立绿色廊道,对现有河道尽可能保持原有的宽度和自然的状态,建立植被缓冲带,替代人工砌岸,使之成为具有栖息地、生物廊道、水岸过滤带、生物堤等多种生态功能的生态河道。河流两岸建设线状、带状植被廊道,与山体植被、平原防护林网、城市园林等绿化带纵横交错,构成多级绿色廊道网络,这种格局的功能除了可以防止水土流失外,还可以起到生物迁徙通道的作用。如美国波士顿查理士河、圣安东尼奥市河流步行街建设、英国的伦敦港建设等。部分城市拆除了河流上面的覆盖道路或建筑物,恢复了河流原有的空间,如德国科隆-杜塞尔多夫高速公路的拆除、韩国首尔道路拆除和清溪川河流修复等。1992年6月5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通过了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 《生物多样性公约》。
河流管理者和科学家开始把目光转向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问题,特别强调保护与修复河流的生物群落多样性,河流保护与修复的目标不仅是达到水质指标,更重要的是以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为目标,标志着河流生态修复进入了以生物多样性为目标的流域尺度的河流生态系统修复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