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甘肃全省警务处
民国初期甘肃全省警务领导机关。成立于民国6年1917年7月。民国17年(1928年)4月裁警务处,全省警务归民政厅统辖。省民政厅第三科设公安股,职掌警察、市政、公共卫生、著作出版、编练民团等事项。民国18年 (1929年) 6月国民政府公布 《省警务处组织法》, 规定警务处隶属于省民政厅,主管全省水陆警察事宜。民国19年(1930年)4月甘肃省警务处设立。次年又裁,警务由民政厅接办, 民政厅始由第三科第一股主警务; 民国31年 (1942年)7月增设警务科。民国37年 (1948年)6月,警务科归并甘肃省保安司令部,扩建为警保处。次年7月,警保处改为省府警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