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林彪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林彪1889—?广东中山人 林彪1907—1971湖北黄冈人 林彪1907—1971又名育容。湖北黄冈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入黄埔军官学校学习。毕业后,随军参加北伐战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参加了南昌起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军长、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军团长等职。长征到达陕北后,任抗日军政大学校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师长。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兼政治委员,东北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员等职。建国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防部长、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等职。“文化大革命”中,伙同陈伯达等组成反革命集团,同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鼓吹“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反党乱军,迫害群众,摧残广大干部,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1971年9月8日,妄图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谋害毛泽东,另立中央。阴谋失败后,9月13日,私乘飞机,仓惶出逃,坠机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通过决议,将他永远开除出党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林彪
林彪1889——字禮源,廣東中山人,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 生。早歲赴歐美留學,先入比利時大學、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後入德國威爾士堡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23年回國,入廣東軍政府,任大元帥府秘書。後歷任駐德公使館館員,北京大學講師、上海臨時法院判事,1928年12月,任國民政府司法院秘書。1929年4月,署江蘇高等法院院長,1934年9月去職。後在蘇州當律師。1940年3月,任汪僞行政法院院長。1945年1月,任汪僞撤廢各國在華治外法權委員會委員。 林彪1906——1971原名育蓉,改名彪,湖北黄岡人,1906年 (清光緒三十二年)生。1919年入黄岡濬新學校。1921年秋,入武昌共進中學。1923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秋,考入黄埔軍校; 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10月畢業,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第十二師葉挺獨立團排長、連長。1927年8月,参加南昌起義。1928年參加湘南起義。曾任中國工農红軍第四軍營長、團長。第一縱隊司令員,红四軍軍長,中央蘇維埃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紅一軍團軍團長。參加長征,後任中國人民抗日紅軍大學校長。1937年1月,改任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校長兼政治委員。抗日戰争爆發後,任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師長。後在晉西作戰負傷。1939年冬,赴蘇聯就醫。1942年回廷安,任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1945年6月,在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選爲中央委員。抗戰勝利後,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東北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東北野戰軍司令員,第四野戰軍司令員。華中軍區司令員,中共中央華中局第一書記,第一届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書記,中南軍政委員會主席,中南軍區司令員,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部長,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1955年9月被授予元帥軍銜。爲第一、二、三届國防委員會副主席,中國共產黨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副主席,第九届中央副主席。後與陳伯達等結成反革命集團。1971年9月13日乘飛機外逃,在蒙古温都爾汗地區機墜身亡。卒年65歲。1973年8月,中共中央開除其黨籍。198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確認爲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著有《八路軍的戰略與戰績》等。 林彪 湖北黄冈人。原名育蓉。1923年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后参加北伐战争、南昌起义和湘南起义。上井冈山后任红四军第二十八团团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曾提出“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问。1929年起,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一纵队司令员、红四军军长、红一军团军团长。参加过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第五次反“围剿”中,著文吹捧李德的“短促突击”错误战略。抗日战争时期任抗大校长、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长,同聂荣臻等指挥了平型关战斗。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东北野战军司令员、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解放军和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司令员。曾参加指挥辽沈、平津战役,并率部进军中南。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中南军区司令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在党的第七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中央委员,七届五中全会上补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八届五中全会后为中央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与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等结成以他为首的反革命集团,并勾结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形式主义、实用主义的手法,将毛泽东思想变成宗教信条,搞乱人们的思想。鼓吹“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极“左”思潮,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有预谋地诬陷、迫害了一大批党、国家和军队的领导人,阴谋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1971年下达武装政变手令,妄图谋害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阴谋败露后,于9月13日和妻子叶群、儿子林立果仓皇乘机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通过决议,将他开除出党。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其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林彪 湖北黄冈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3月入黄埔军官学校学习。1927年8月参加南昌起义,任十一军军部特务连连长,后随朱德、陈毅参加湘南暴动。1928年进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1930年任红四军军长,1932年任红一军团军团长,在毛泽东、朱德、周恩来领导下,指挥了许多著名的战役和战斗,多次打败了敌人的军事围剿。1934年10月率部参加长征。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长,与聂荣臻一起指挥了著名的平型关战役,歼灭日军千余人。解放战争时期,他与陈云、罗荣桓等共同领导了东北的解放战争,取得了辽沈战役的胜利。1949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员,率部解放了中南广大地区及海南岛。1954年任国务院副总理,1955年4月在中共七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55年9月被授予元帅军衔。1958年5月在中共八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9月任国防部长。“文化大革命”中伙同陈伯达等组成反革命集团,并和江青反革命集团勾结,诬陷和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1971年妄图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未遂, 9月13日仓惶出逃,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通过决议,将他永远开除出党。 林彪中国军事家。元帅。1907年12月5日生,1971年9月13日身亡。1925年入黄埔军校。参加南昌起义(1927)。先后任红军第4军营长、团长,第1纵队司令员,红4军军长,红1军团总指挥。抗日军政大学校长兼政委,八路军第115师师长,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第四野战军司令员。1951年任军委副主席。1954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1959年9月任国防部长、中央军委副主席。在中共第八届、第九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副主席。1971年9月8日武装政变阴谋败露,于9月13日乘飞机外逃,机毁身亡。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开除其党籍。1981年1月25日被确认为反革命集团主犯。 林彪 181 林彪1906—1971又名育容。湖北黄冈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即入黄埔军校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官,参加北伐。大革命失败后,参加南昌起义。1930年后,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一纵队司令、红四军军长、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一军团军团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第四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建国后,任中南军区司令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是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第八、九届中央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组织反革命集团,同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1971年8月,阴谋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妄图谋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另立中央。阴谋败露后,于9月13日私乘飞机仓皇出逃,摔死在温都尔汗。1973年中共中央决定将他开除出党。198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为反革命集团首犯。 ☚ 左权 罗瑞卿 ☛ 林彪 林彪1906—1971Linbiao原名育蓉。湖北黄冈县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2月17日生。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一纵队司令、红一军团军团长、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长、东北野战军司令员、第四野战军司令员、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1958年被增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组织反革命集团,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阴谋败露后,于1971年9月13日凌晨乘飞机仓惶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1973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1981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 溥仪 陶铸 ☛ 林彪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军长,红一军团军团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师长。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后,任第四野战军司令员,国防部部长。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因“文革”期间组织反革命集团,198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参见“历史”中的“林彪”。 林彪1907—1971又名育容,湖北黄冈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1军团军团长、八路军115师师长、东北人民解放军司令员、第4野战军司令员,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中共中央副主席等职。在“文化大革命”中同陈伯达等结成反革命集团,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相勾结,反党乱军,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失败后,于1971年9月13日乘飞机出逃,飞机失事,死于蒙古温都尔汗。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通过决议,将其永远开除出党。参见“军事”中的“林彪”。 林彪1907~1971军事家。原名祚大,字阳春,号毓蓉。曾用名育蓉、育荣。湖北黄冈人。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在黄埔军校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北伐战争,到武汉后任国民革命军第25师第73团排长,参加了南昌起义和湘南起义。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营长、团长、1纵队司令员、军长,1军团军团长。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红军大学校长兼政委,抗日军政大学校长。1937年任八路军第115师师长。1938年负伤后赴苏联就医,1942年回国。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东北军区、东北野战军、第四野战军司令员,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参与指挥辽沈、平津等战役。后任中共中央华中局第一书记,华中军区司令员。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南局第一书记、中南军区司令员,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防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1955年4月补选),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副主席(1958年5月增选),第九届中央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中,与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等结成反革命集团,同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阴谋败露后,于1971年9月13日乘飞机仓皇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1973年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198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反革命集团主犯。 林彪1906—1971原名林育蓉。湖北黄冈人。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考入黄埔军校,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在国民革命军叶挺独立团任排长、连长。参加了南昌起义和湘南起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营长和团长、第一纵队司令员、红四军军长、红一军团军团长、红军大学校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联军总司令、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司令员、第四野战军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区司令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是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副主席,第九届中央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同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阴谋败露后,于1971年9月13日乘飞机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地区机坠身亡。1973年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198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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