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林幼春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林幼春1880—1939祖籍福建龙溪,生于福州。 林幼春
林幼春1879——1939名資修,字南强,晚年號老秋,原籍福建平和,清乾隆年間先人遷居臺灣,1879年 (清光緒五年) 生於福州。4歲隨父母去臺灣,未成年即博覽群書,旁及詞學。後從廣東三水梁鈍庵學詩。16歲隨叔林痴仙赴泉州。19歲對唐景崧抗日活動有感,咏唐景崧、丘逢甲等諸將詩七律六首。23歲與叔林痴仙等創立櫟社。1918年底,創立臺灣文社。翌年元旦,創刊《臺灣文藝叢志》,並選爲理事。1921年7月,隨林獻堂等籌組臺灣文化協會,參加民族運動兼文化啓蒙工作。1923年2月,與蔣渭水等組織“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 同年底被捕,被判禁錮三個月。1927年底,任臺灣民眾黨顧問,先後被推爲霧峰鄉長、區長,信用組合長,臺灣《民報》社社長,臺灣《新聞報》顧問。晚年居霧峰。1939年8月24日病逝。終年60歲。著有《南强詩集》四卷、《文集》二卷。 林幼春1879—1939名资修,字南强,晚年号老秋。台湾台中人。祖籍福建平和。早年与他人创立栎社。1918年秋清水陈基六等别立鳌西吟社,是年底创立台湾文社。翌年元旦创刊《台湾文艺丛志》,当选为理事。1921年7月随林献堂等筹组台湾文化协会。1923年2月与蒋渭水、蔡培火等组织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作第三次请愿活动。年底被捕,1924年10月被判刑三个月。1927年任台湾民众党顾问。1931年栎社成立三十周年,先后被选为雾峰乡长、区长、信用组合长,《台湾民报》社长、《台湾新闻报》顾问等。1939年8月24日病逝。遗作有《南强诗集》四卷,文集二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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