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昭宗诸子被害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昭宗诸子被害案 昭宗诸子被害案唐天祐元年(公元904年)八月,朱全忠命人弑昭宗,立十三岁的皇子、辉王李祚为太子,即帝位,天祐二年二月,朱全忠自山东归。二月初九日(戊戌日),正逢社日(古代以立春以后第五个戊日为社日),朱全忠令蒋玄晖置酒宴于九曲池,邀昭宗诸子德王裕、景王 、祁王祺、棣王、虔王禊、沂王𧛑、遂王袆、雅王𧜖、琼王祥等宴饮,酒酣之际,悉缢杀之,投尸九曲池中。 ☚ 昭宗遇弑案 白马驿杀朝士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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