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委员会State Construction Commission
苏联对国家基本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的机构。1950年正式成立,前身是1939年组建的建设人民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基本建设技术政策;颁发建设标准和规程;制定各种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限;核定材料消耗定额;对重大工程项目(5000万卢布以上)进行技术鉴定;制定项目表;在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在工程造价上发生争执时,进行裁决;对木能如期完工的工程采取制裁措施;协调各部门的基本建设等。1957年工业和建筑业管理改组时,国家建委的任务一度只局限于统一建筑和标准设计中的科研和实验工作,报道和推广先进经验。1965年推行新经济体制后,恢复和新建了十个联盟和联盟兼共和国的建设部,行政上属苏联部长会议领导,业务和技术问题受国家建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