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家总动员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家总动员法日;1938年“七·七”事变后,日本为了动员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而制定的战时立法[昭和13年(1938年)法律第55号],简称总动员法。根据昭和16年(1941年)3月法律第19号又进一步加强为战时广泛事项的授权法。其内容为对劳务、资金、物资、物价、企业、动力、运输、贸易等各个领域给予政府以控制的权限,所以,战争期间据此发布过很多敕令(总动员敕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昭和20年(1945年)12月废除。 国家总动员法❶指一国为实施由平时状态转为战时状态的国防动员法。它要求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战争服务,可以由几种法律规范构成。 国家总动员法national general mobilization law 国家总动员法 国家总动员法1942年3月29日,国民政府为“集中运用全国人力、物力,加强国防力量,贯彻抗战目的” 而颁布此法。5月5日施行。共32条。规定将兵器、粮食、药品、电力、土木建材、日用品专卖、金融、运输、通信等物资和社会经济活动列为国家总动员业务;赋予政府严禁罢工、怠工及限制人民言论、出版、著作、通讯、集会、结社的权力。5月1日,成立国家总动员会议。6月,总动员会议通过“国家总动员实施纲要”和“违反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两个草案,以便国家总动员法更顺利地进行。 ☚ 国家建设研究委员会 国家科学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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