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家总动员法》Riben Guojia Zong DongyuanfaThe National Total Mobilization Act of Japan
1938年4月1日颁布。1939年和1941年,日本政府分别对该法进行了修订。1945年12月废除。共50条7个部分。该法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军需工业动员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成,以“有效发挥国家的权力”从事侵略战争为目的,是日本“战时国家主义统制立法”的核心。该法规定,战时政府有权对工业、交通运输、金融、贸易、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和新闻报道实行统制;政府有权调整物价、利润、工资和企业投资;政府要适当给予补偿;凡违反总动员法规定的要给予严厉惩罚。该法的实施将日本国家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全部纳入战争轨道。
根据《日本国家总动员法》, 日本政府还发布了一系列具体的动员法令,如《日本人力动员法令》、《日本物力动员法令》、《日本财力动员法令》、《日本价格统制法令》等。分别对日本国民征用、船员征用、医务人员征用、毕业学生征用;对物资的生产、修理,以及进出口和批发零售做出明确规定;对国家生产能力的扩大和军需的资金保障以及产品价格统制等作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