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法The Act for Japan′s Okinawa Revitalization Finance Company
日本于1972年5月颁布,旨在规范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业务运行的法律文件。该法规定建立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的目的是促进冲绳的产业开发,提供长期资本以辅助奖励一般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和民间投资。当该地区的居民、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向一般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发生困难时,该公库将在资金上给予资助。该法规定的资金运用主要是为冲绳的住宅需求者、中小企业者、环境卫生等事业单位提供贷款。资金来源除资本金(由一般会计、特别会计提供)外,可以从资金运用部和简易保险年金借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