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方式
继承方式,即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根据我国 《继承法》 的规定,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1) 法定继承。是指公民根据 《继承法》 的规定享有继承权并行使继承权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和其他对遗产进行处理的意思表示或者遗嘱和其他意思表示无效的情况下适用的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必须遵循法定的顺序,即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其中,所说的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说的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说的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称之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 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 遗嘱继承。是指公民依照被继承人生前的指定享有继承权并行使继承权的继承方式。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指定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他可以将其个人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 (即在继承顺序范围之内的人) 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并确定遗嘱继承人继承财产份额的多少。遗嘱继承有多种形式,分为:
❶公证遗嘱。指即公证机关根据立遗嘱人 (被继承人) 的真实意思表示办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效力。
❷自书遗嘱。即由遗嘱人亲自书写表明其真实意思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才具有法律效力。
❸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遗嘱人书写的表明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❹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以录音的形式订立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法律效力。
❺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订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法》 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不是表达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 (如被欺骗、胁迫) 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除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外,《继承法》还规定了遗赠这一处理遗产的特殊方式。遗赠,是指公民在其生前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者组织承受其个人财产的方式。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继承开始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办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❶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❷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❸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❹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❺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