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戴天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戴天头 戴天头土族婚姻习俗。土族居住在我国西北地区,主要分布在青海、甘肃省的一些县份内,信奉喇嘛教。解放前,这里的女子长到十五岁,即在父母的主持下,在除夕夜与天结为夫妇,将少女的发式改梳成成年妇女的发式。从此以后,可与男人发生性关系,却认为不是在人间结成的夫妻。女方生下孩子后,归母家所有,不受社会歧视。这种习惯带有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给土族社会带来严重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积极宣传科学知识和婚姻法,土族人民已自动废除这一陋习。 ☚ 守岁 册封 ☛ 戴天头旧时土族地区残存的一种婚姻习俗。女子在年满十五岁时, 由父母作主,在除夕与天结拜“夫妇”,将发式改梳为成年型,即可自由择偶,生儿育女归母家, 不受社会歧视。这是把“天神”人格化的宗教观念在婚姻形式上的反映。解放后渐废止。 戴天头旧时土族的婚姻形式之一。一般是女子长至15岁,由父母做主,在除夕日当天结拜为夫妻。结拜后即将少女的发式改梳成妇人的发式。女子所生子女归母家,不受社会歧视。 戴天头旧时土族女子成年礼。土族语称“斯卒·波力嘎”或“托勒庆·居俄力嘎”,意为“改发”或“戴头”。流行于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孙多等地。女子年满十五、六岁尚未定亲者,由父母作主,在夏历除夕夜灶神前举行改发仪式,请一与姑娘同属相的妇女为其解下红头绳,将单辫发式改梳成已婚妇女的双辫发式,将少女的衣饰改换为已婚妇女的衣饰,然后,磕头祷告与天结拜为夫妻。尔后择日举行改发宴席,取得社会公认。此后姑娘即可自由择偶,长居母家,生儿育女归女方,不受社会歧视。并和男子一样享有财产继承权。有的地区或指山为夫,或指大石为夫,是为把自然物人格化的宗教观念在婚姻形式上的反映,系由原始母系制的走访婚演变而来。解放后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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