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费用Accrued expense应计费用是指在时期内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现金从而必须在期末加以调整的费用。所谓 “应计”,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积累,如银行货款的利息逐月积累 (即应计),企业应付的利息费用每天都在增加,但只有在月末或季末才支付利息。或者公司的职工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公司定期支付劳动报酬,作为工资费用入账。如果会计期末跟工资支付日期不一致,那么公司就要“应计” (累积) 工资费用,以 “应付工资” 的形式确认负债的存在。如公司每两个星期支付一次工资,在1999年12月28日支付工资以后,下一个支付日是2000年1月11日,而会计期在1999年12月31日结束。公司的职工在12月28日到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费用应计为1999年12月的工资费用,尽管公司到2000年1月才支付现金。通过编制一个调整分录,将使损益表上出现工资费用账户的正确余额。公司以后支付工资而使现金流出的情况,没有改变公司在本期内得到的劳动量。 应计费用 应计费用企业常常在付款前享受了某些服务,从而形成了偿付责任即负债。这种偿付责任在一定时期内积累或随时间自然增长起来。到会计期末,对于这些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将其作为当期的费用入账,以正确地反映享受期的成本费用,并同时将偿付责任确认为应计费用的负债项目。 ☚ 应交税金 应计收入 ☛ 00003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