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广东妇女解放协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广东妇女解放协会 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妇女组织。1925年3月8日,在中共广东区委的指导下,由广东新学生社女社员发起筹备。1925年5月10日正式成立。成立大会通过了宣言和纲领。宣言阐述了资本主义制度是妇女受压迫的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所以必须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妇女获得解放。纲领提出要打破男尊女卑的心理,打破买卖式婚姻,打破多妻制;制定男女平等的宪法及选举法;制定“保护母性”、“男女工资平等”的劳动法;禁止不正当及危害妇女的营业工作;禁止蓄婢;提倡男女教育平等;推广女子职业教育,职业开放、工资平等;制定保护母性的劳工法等。由此可见,该会已跳出以往女权运动的狭隘圈子,把争取自身解放同争取社会解放紧密联系起来。共产党员夏松云、区梦觉、高恬波、谭竹山等先后担任广东妇协的负责人。中共广东区委妇委的蔡畅、邓颖超也参加该会工作,又聘请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长何香凝、苏俄顾问鲍罗廷的夫人为顾问,并得到宋庆龄的大力支持。妇协以女学生、女工、农妇为发展对象,以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国民革命,谋求妇女自身解放为宗旨。共产党员邓颖超、蔡畅、高恬波、谭竹山、冯明光等以国民党党员和国民党广东省特派员身份到广东各地活动,推动和帮助各县成立妇协分会。到1926年为止,已有20多个分会,会员达3千多人。广东妇协坚持妇女运动联合战线的方针,广泛地发动各界妇女参加国民革命;声援省港工人大罢工,举办罢工女工传习所;召开省港罢工女工大会,制定女工保护法;支持北伐战争,大力开展农村妇女运动,组织妇女宣传队、运输队、救护队随北伐军出征;积极谋求广东妇女运动的统一;培训妇女干部;颁布《援助婚姻被压迫女子的决议》,援助离婚妇女,参加离婚案件的调查和法庭审判,积极协助和督促各级官厅给予公平合理的仲裁。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的这些活动,对于全国妇女运动产生很大影响。该会创办机关刊物《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会刊》,后更名为《光明》。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该会停止活动、解散。 ☚ 妇女运动联合战线 中国妇女第一次纪念“三八”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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