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沿海经济开发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沿海经济开发区 沿海经济开发区即沿海开放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沿海一些城市举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为了形成吸收利用外商投资的良好环境,引进同老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结合的先进技术,举办外商投资的生产、科技项目,增加出口创汇,并向内地传播新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1984年、1985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在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福州、广州、湛江等11个沿海开放城市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1986年8月和1988年6月又先后批准了上海的闵行、虹桥和漕河泾开发区列入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样,全国共有12个沿海开放城市兴办了1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990年初,批准上海开发和开放浦东新区,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在所在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具体管辖下实行某些特殊政策的开放区域。在经济结构上,以发展先进的工业生产和科研为主,第三产业主要依托所在城市,必要时,可在区内设立外贸、金融、商业、仓储、运输、生活设施,这主要是为本区域生产经营、生活提供服务。开发区内兴建的项目,必须是技术先进的,技术上一般的项目不能建立在开发区内。我国政府规定在开发区内实行优惠政策,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者合办科研机构、发展合作生产、合作研究设计、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外商可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办独资经营的生产、科技性企业,有的开发区,还要发展为国际转口贸易的基地。这些开发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被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凡被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开发区企业征收的地方所得税,需要给予减征、免征优惠的,由开发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决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商把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汇出税。客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需要给予更多减征、免征优惠的,由开发区所属的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发区企业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用进口的免税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加工的产品转为内销的,对产品所含的进口料、件,照章补税。开发区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石油、成品油和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产品以外,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在开发区企业中工作或在开发区居住的外商人员,携带进口自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在合理数量内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开发区划定明确的地域界限,国家对开发区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现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已具备了较好的投资环境,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日益增强,一些大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已获准在开发区建设。 ☚ 沿海经济开放区 沿海开放城市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