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犯罪现象“随机犯罪现象”的对称。犯罪现象类型之一。通常为罪犯和犯罪所一般或特别具有,与一般或稳定的犯罪原因之间具有稳定恒久的因果递动关系,因而稳定、经常和普遍出现的有关经验事实。如罪犯一般都具有反社会性,反社会性是罪犯内在人格中的一个普遍的隐犯罪现象,其为罪犯所一般具有,而与罪犯的罪因结构具有稳定恒久的决定与表现的因果关系; 又如,凡惯犯、职业犯均具有因长期的犯罪生涯所逐渐形成的内在或外在的罪犯特征,此即为惯犯、职业犯所特别具有,而表现其与特定的犯罪生涯及促成于此的特定罪因结构间的特定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