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
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保护管理古代文物的行政机构。1948年8月成立于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所在地临朐,中共中央华东局秘书长吴仲超兼任主任。1949年后迁至济南,先驻大明湖畔鹊华桥附近,后移至上新街济南道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该会以极高的热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各地均建立起文物保护机构,曲阜、泰安、邹县、潍坊等重要文物市县的文物都得到较好的保护;对各行政区征集的文物进行妥善处理,集中保存,重要者运回本会;配合土地改革运动,宣传文物政策,使没收地主财物中的文物免遭破坏;接收国民党政府和官僚遗留的文物古籍;举办古物展览,向群众宣传中国共产党重视保护文物古迹、文化遗产,使诸多收藏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向国家捐献文物。该会设有调查组和保管组。前者负责全省地上地下文物的调查、保护,设计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古物展览;后者负责文物的登记,鉴定、编目、人藏。1952年易名“山东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范围已不仅限于古代文物,还增加了革命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