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闻报道准则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在1923年年会上通过了《新闻报道准则》(Canonsof Journa Iism)又译为《新闻界信条》。共有7个方面的内容:(一)明责任,“新闻记者如果为任何自私或其他不当的目的而使用权力,就是对所承受的崇高信托的不忠”;(二)尊自由,“新闻自由是作为一项极其重大的权利而加以保护的”;(三)守独立,“除了忠于公众利益外,具有不承担一切其他义务的自由”;(四)必诚信,“对读者忠实,是所有真正的新闻事业的基础”;(五)尚客观,“新闻报道应避免有意见或任何偏见;(六)求公允,“报纸不应发表非正式的指控谴责,对一切案情重大的指控案件,应在法律程序之外予被控诉者申辩的机会”;(七)防鄙俗,“报纸如果在自称信守崇高道德目标的同时,又传播诱导卑劣行为的东西,那么就应看作是不诚实。”该准则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新闻界制订《新闻伦理纲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