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三院八衙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三院八衙门 清代中央官署之合称。随著清统治区域的不断扩大,自1631年起到1638年,皇太极为适应统治的需要,先后下令设立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六部:吏、户、礼、兵、刑、工部和都察院、理藩院。1638年7月,他进一步更定六部、都察院、理藩院入衙门官制,即:每个衙门设满人承政1名,下设左右参政、理事、副理事、启心郎、主事等官职,其人选均以满、汉、蒙古人参差充任。上述八衙门与内三院合称为“三院八衙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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