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银行日本大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大阪。创立于1918年8月,前身是野村财阀的创始人野村德七及其家族设立的大阪野村银行。1948年10月改名为大和银行。1986年资产额为1028.35亿美元,居世界500家大银行第23位;1988年资产总额为1507.34亿美元,存款总额为767.9亿美元,居第25位。 大和银行Daiwa Bank日本的大商业银行,也是世界大银行之一。创立于1918年8月,前身是大阪野村银行。1920年设立了证券部,1927年1月改名为野村银行。1929年11月,野村银行被正式指定为“大阪府金库”。1947年12月开始经营外汇业务,1948年10月,改为现名。1962年4月,开始经营年金信托业务,随后又陆续开办了有价证券、自由兑换、海外证券投资、国外财产管理、国外汇兑、海外贸易金融等业务。近年来,加强了海外的投资和证券部门的业务。是惟一经营信托业务的城市银行。80年代后期,在国内设有201家分支机构,在1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6家分行和15个办事处。1999年3月31日,拥有资本70.67亿美元,列世界第54位;资产总额1195.67亿美元,利润17.60亿美元。 大和银行日本大城市银行。前身是1918年8月成立的大阪野村银行,1927年改名为野村银行。1944年8月与野村信托公司合并,确立了信托经营体制。1948年10月正式改名为大和银行,总行设在大阪。1949年开始经营外汇业务,实现了银行、信托、外汇三位一体的综合金融功能。该行在业务经营方面有下列特点: ❶是日本唯一经营信托业务的城市银行; ❷与大阪府关系密切; ❸重视证券业务。至1996年底,资产总额为1252.36亿美元,资本为46.59亿美元,在世界500家大银行资本排名第79位。该行纽约分行1995年9月26日因违规经营国债业务,受到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及日本政府的制裁,使其业务经营受到很大影响。与中国金融机构建立有代理行关系,在上海、北京等地设有代表处。 大和银行 大和银行Daiwa Bank日本大城市银行。前身是1918年8月成立的大阪野村银行,1927年改名为野村银行。1944年8月与野村信托公司合并,确立了信托经营体制。1948年10月正式改名为大和银行,总行设在大阪。1949年开始经营外汇业务,实现了银行、信托、外汇三位一体的综合金融功能。该行在业务经营方面有下列特点: ❶是日本唯一经营信托业务的城市银行; ❷与大阪府关系密切; ❸重视证券业务。至1996年底,资产总额为1252.36亿美元,资本为46.59亿美元,在世界500家大银行资本排名第79位。该行纽约分行1995年9月26日因违规经营国债业务,受到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及日本政府的制裁,使其业务经营受到很大影响。与中国金融机构建立有代理行关系,在上海、北京等地设有代表处。 ☚ 住友信托银行 三井银行 ☛ 大和银行 大和银行日本大商业银行,也是世界大银行之一。总行设在大阪市。 建立与发展 大和银行创立于1918年8月,前身是野村财阀的创始人野村德七及其家族设立的大阪野村银行。1920年该行设置了证券部,1926年又将证券业务转给野村证券公司。1927年1月改名为野村银行。在1927年的金融危机中,野村银行由于得到大阪府的支持,不仅没有受到危机的影响,反而吞并了加岛、藤田等银行,从而壮大了自己的实力。1929年11月野村银行正式被指定为“大阪府金库”。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于1944年8月合并了野村信托公司,开始经营证券业务。1947年12月开始经营外汇业务,1948年10月改名为大和银行。50年代中期,大和银行为了给产业界筹集长短期资金,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1962年4月开始经营年金信托业务。为了提高经营效率,1963年3月引进了电子计算机,1970年10月开始使用联机系统,1972年8月又引进了自动付款机。经营手段的现代化进一步促进了业务的发展。 组织机构 大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它又是执行机构,由28名董事组成。银行具体工作由行长领导下的董事会直接负责。下设44个部和2个室。其中,贷款部、东京贷款部、审查部、东京审查部、总行公务部、东京公务部、秘书室以及国内外分支机构直接由董事会领导。其余38个部和1个室则分别由董事会设立的以下8个综合部负责: ❶企划综合部。 ❷业务综合部。 ❸国际综合部。 ❹信托综合部。 ❺年金信托综合部。 ❻管理综合部。 ❼总行营业综合部。 ❽东京营业综合部。 截止1987年10月,大和银行在国内拥有201家分支机构,在美国、英国、联邦德国、新加坡、香港、澳大利亚、巴西等17个国家或地区设有6家分行和15个办事处。战后,大和银行首次涉足国外,1956年4月与印尼资本合资,在雅加达设立布尔达尼亚银行。1957年10月与第一劝业银行、 日本兴业银行、东京银行、三菱银行等合资,设立了巴基斯坦信贷和投资公司。此后,又于1964年在卢森堡进行了投资。1970年10月与伊藤忠商事、住友商事、日本兴业银行、第一劝业银行等合资,设立了卢森堡投资公司。1972年3月和12月在英国分别设立了伦敦大和银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欧洲票据贸易公司。1973年2月在香港设立了巴西大和有限公司。1977年3月又在美国设立了纽约大和银行信托公司。1980年12月在英国设立了伦敦大和银行。1984年12月在印尼设立了大和日本租赁公司。1985年5月在瑞士设立了大和金融公司,同年8月设立了新加坡大和银行。1986年2月设立了大和澳大利亚金融公司。1987年2月设立了加拿大大和银行。到1987年10月底为止,大和银行共在国外设立了6个独资的附属行或附属公司,2个合资公司,并参与了8个国外公司的资本。大和银行与中国的交往开始比较早。在1963年5月,就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代理行合同。1983年9月和1985年7月,分别在北京、上海设立了代表处和办事处。 经营业务 大和银行主要经营下列业务: ❶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一般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特别存款、纳税准备金存款、外币存款、可转让性存款、自由利率型定期存款、市场利率联动型存款。 ❷贷款业务。包括票据贷款、抵押贷款、活期透支、票据贴现、债务保证等。 ❸有价证券业务。包括国债及其他公共债券的窗口销售、有价证券的代销、公司债的募集、股款的交纳、公司债的受托等。 ❹自由兑换业务。主要是本行的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以及与其他银行的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的汇款、兑换,帮助其他公司催收和支付贷款等。 ❺国际业务。包括各种贷款、债务保证、海外证券投资、财产管理业务、国外汇兑、贸易金融以及其他有关业务。 ❻信托业务。包括金钱信托、年金信托、年金投资基金信托、财产形成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投资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土地及其他不动产信托等。 ❼其他业务。包括证券代办业务、保险柜的保管与出租、有关不动产买卖、租用的斡旋、不动产的鉴定评价、遗嘱的执行、会计的检查等。 大和银行是唯一经营信托业务的城市银行。自1954年10月日本大藏省实行长短期资金分开的政策以后,其他城市银行都放弃了信托业务,唯有大和银行还兼营这一业务。 大和银行1969年的资产额为56.15亿美元,居世界大银行第43位;1985年资产额为668.45亿美元,居第34位;1986年资产额为1028.35亿美元,居第23位;1988年资产总额为1507.34亿美元,存款总额为767.9亿美元,居第25位。 ☚ 日本长期信用银行 三和银行 ☛ 00000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