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中国1999年年底国有单位职工总数为8336.0万人,其中事业单位2552.9万人,企业单位4733.2万人,机关单位1049.9万人。1990、1995、2000、2004、2005年底国有单位职工人数分别为10346、10955、7878、6438、6232万人。
国有单位职工
即全民职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附属机构中直接从事生产或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人员。湖南1995年底国有单位职工482.68万人,占全省职工总数的78%,比1994年增加6.86万人。其中,中央在湘单位职工85.15万人,省属单位职工59.01万人,地州市属单位职工134.69万人,县属单位职工187.15万人; 企业职工313.88万人,事业单位职工104.24万人,机关单位职工47.88万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