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卫生检疫法frontier health quarantine law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是一项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向国内或由国内传至国外,以保障人类健康为目的的涉外卫生法规。此法于1986年12月2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1987年5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分6章28条,是在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的基础上,总结建国以来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经验,参照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国际卫生条例》和国际惯例而修改制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