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农业区划成果的应用及效益 (一)综合农业区划的原则与分区 ☛
四、综合农业区划 四、综合农业区划综合区划是整个区划的主体和核心。其任务是:在全面系统地综合分析和科学评价各种农业资源以及农业生产发展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农业生产发展的方向和途径,按照农业地域分异的客观规律,划分农业区,并分别论述各区的农业生产条件、特点、农业发展方向、途径和措施。以利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实行区域化、专业化生产。因此,综合农业区划是分类指导农业生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的主要科学依据。 1984年5月出版的《新疆综合农业区划》,是历经4年反复论证修改而成的。近十几年来,自治区的经济、技术、社会条件和农业生产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体制正由过去的严格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利用1995年的农业人口和农业生产统计资料,以及最新的草地、林地等调查汇总资料,遵循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行了分区研究。 划区的基本依据为:农业生产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类似性;农业生产特点的类似性;农业生产专业化发展方向和重大农业技术改造措施的基本一致性; 基本上保持县级行政界线的完整性。 为了概括地反映自治区各地农业的地域差异,农业区划采取由大同到小异的分级划区方法。同时,为了便于各级领导运用区划成果,指导农业生产,避免分级过多、过细而采用两级农业区划。一级区着重反映自治区较大范围内最基本的地域差异、主要农业生产特点,以及农业生产部门结构和专业化发展方向; 二级区着重反映各一级区内部的地区差异,各部门的内部结构和专业化发展方向。一级区的命名采用地名+大地貌类型+主导部门的发展方向; 二级区命名采用地名+小地貌单元+主导部门的发展方向。因此,各级农业区的命名都体现该区的主攻方向,其先后次序反映主次关系。全自治区共划分成10个一级区,28个二级区。 新疆综合农业区划的分级系统如下: Ⅰ、阿尔泰山南坡牧林水产区 Ⅰ1、阿尔泰山地牧林区 Ⅰ2、额尔齐斯河谷平原农林牧区 Ⅰ3、布伦托海水产区 Ⅱ、准噶尔西部山地农牧区 Ⅱ4、塔城盆地农牧区 Ⅱ5、准噶尔山地牧区 Ⅱ6、博尔塔拉河谷农牧区 Ⅲ、伊犁河谷农牧区 Ⅲ7、伊犁河中游河谷平原农区 Ⅲ8、伊犁河上游河谷盆地农牧区 Ⅳ、天山北坡西部农牧区 Ⅳ9、奎屯河冲积平原农区 Ⅳ10、玛纳斯河冲积平原农区 Ⅴ、天山北坡东部农牧区 Ⅴ11、乌鲁木齐冲积平原蔬菜副食品区 Ⅴ12、奇台山前平原农牧区 Ⅴ13、巴里坤盆地牧林区 Ⅵ、吐鲁番-哈密盆地特种经济作物区 Ⅵ14、吐鲁番盆地葡萄长绒棉哈密瓜区 Ⅵ15、哈密盆地园艺粮食区 Ⅶ、焉耆盆地农牧水产区 Ⅶ16、北部山地牧林区 Ⅶ17、开都河冲积平原农区 Ⅶ18、博斯腾湖水产区 Ⅷ、天山南坡农区 Ⅷ19、孔雀河、塔里木河中下游冲积平原粮棉园艺牧林区 Ⅷ20、渭干河冲积平原棉粮羔皮羊园艺区 Ⅷ21、南天山及山间盆地粮油牧林区 Ⅷ22、阿克苏河冲积平原粮棉园林蚕桑区 Ⅸ、喀什三角洲农区 Ⅸ23、喀什噶尔河冲积平原粮棉园艺区 Ⅸ24、叶尔羌河中下游冲积平原棉粮蚕桑园林区 Ⅸ25、叶尔羌河下游冲积平原棉粮林牧区 Ⅸ26、帕米尔高原牧区 Ⅹ、昆仑山北坡农牧蚕桑区 Ⅹ27、和田河-克里雅河冲积平原粮棉蚕桑园林区 Ⅹ28、阿尔金山北坡农牧区 此外,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划为一个特区。该区虽农牧业利用价值很小,但占其总面积60%的塔里木盆地,石油天然气蕴藏量大,已在进行大规模地勘探开发,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以专题作简要论述。对其它面积较小,分布零散的沙漠、戈壁、石漠则列入所在地农业区。 ☚ 三、农业区划工作成效 第二节 综合农业区划 ☛ 00020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