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经营体制
简称双层经营,农村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经营形式。它是由过去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体制演变而来的。它将原来生产队和生产大队的生产经营职能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农户家庭承担,一部分由集体承担。其特点是: 能由家庭来完成的事情尽量由家庭来承担,那些农户办不了或办了之后效果不佳的事情由集体经营。既发挥了家庭分散经营的积极性,又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二者取长补短,相互补充。湖南农村变集中统一经营体制为双层经营体制是从1981年春天开始的。这一过程是: 变集中统一经营为“几统一”下的分户经营,变集中劳动为分散劳动; 变集体统一按劳动工分配为社员按合同提留上交; 变集体统一向国家交售为社员分户交售; 变集体统一保管、按月发放口粮为农户各自保管口粮。这样还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自主权给农民,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1年底,全省有95%的生产队实行了双层经营。1982年,省委和省政府逐步帮助解决农民怕变的思想顾虑,正确处理统分关系,落实承包合同,使双层经营体制趋于稳定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