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银行体制
以国有的中央银行(储备银行)为核心,国营商业银行为主体,辅之以合作银行和各种专业信贷机构的体制。
概况 早在19世纪初叶,印度的银行就初具规模。当时是殖民主义者的银行占居统治地位,掌管货币发行权。它的第一家联合股份银行是希德斯坦银行,采用西方模式进行管理。从1876年起,有货币发行权的银行是三家:即1809年建立的孟加拉银行,资本金为500万卢比,当局持有1/5股份;1840年建立的孟买银行,资本金为520万卢比,当局持有130万卢比;1843年建立的孟都拉斯银行,资本金为300万卢比,当局持有130万卢比。1921年这三家银行合并,更名为皇家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直到1934年成立了储备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皇家银行才停止发行货币。
印度独立后,50年代金融机构主要是由私人掌握。为了加强政府对银行的管理和控制,1969年7月对14家主要银行实行了国有化,大力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 由国有化前的8321个银行分支机构扩大到31557个。其中,国营银行分支机构占全国银行分支机构的85%。
体系构成 储备银行。1933年由政府决定成立,1934年建成。英国政府将1921年成立的皇家银行发行货币权转交给储备银行。当时储备银行是私人联合银行,共有14个分行。1949年1月,印度政府对储备银行实行了国有化。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央董事会,设有总裁、副总裁及10名董事,并设有2名执行董事,均由中央政府任命。储备银行的基本职能,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银行相同:
❶拥有发行银行券的垄断权。
❷管理与监督全国金融业;政府设有货币管理署与储备银行共同监督银行与货币发行。
❸代理国库,代政府发行债券。
❹管理外汇及汇价,并根据外汇管理条例,审批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机构。
商业银行。按所有权性质划分,有国有化银行、公共银行和私人银行。其中,主要是印度国家银行及其7家附属银行和14家国有化银行。这些银行业务范围广,业务量大,连同公共银行,它们的存款额占到90%左右。印度国家银行是国家最大的商业银行,早在1983年已居世界100家大商业银行的第78位。其前身是1921年成立的皇家银行,1955年印度政府对其实行国有化,并与10家邦银行合并,改名为印度国家银行。1960年,印度政府又将7家邦银行变为该行的附属银行。印度国家银行可经营全面的银行业务,经办出口中长期信贷、买方或卖方信贷,并办理印度政府与外国政府间贸易协定的清算业务。在没有印度储备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 由其代理中央银行职能,如管理当地清算所,保管、分配、回笼货币等业务。印度对外银行业务的1/3由该行办理,在加尔各答、孟买、新德里、孟都拉斯设有分行,办理对外投资、出口信贷、咨询等业务。近年来,随着银行业趋向国际化,印度国家银行在世界一些重要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分布在伦敦、纽约、洛杉矶、多伦多、芝加哥、开罗、香港、东京、莫斯科等地,海外代理行达2000多家。印度国家银行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负责向政府及中央银行提交资产负债表等业务报告。
印度还设有合作银行和地区农村银行。前者是专门办理中短期信用的合作机构,分为三层:
❶每邦建立一个合作银行的中央机构。
❷地区级设立合作银行。
❸基层组织,即初级信用社。后者是1975年根据《地区农村银行法》建立的地区农村银行,主要是对经济落后地区提供农业贷款,扶持这些地区经济发展。
印度政府为了优先发展工业经济,还设立了一些长期信贷机构,也是印度银行体制的组成部分。主要有:
❶印度信用与投资公司。主要是对私人企业提供长期信贷。
❷印度工业开发银行。是1964年建立,原系印度中央银行的附属机构,后来为了支持工业发展,议会通过立法,决定该行为独立机构。
❸轮船开发基金委员会。是1958年成立的,办理对轮船公司的贷款,资金由印度政府提供。
❹出口信贷担保公司。1964年设立,宗旨是增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种担保可以减少银行出口信贷的风险,从而增加这方面的贷款,扩大出口。
❺重建工业公司。1974年建立,主要运用贷款和担保来资助营运困难的工业企业,使之很快恢复生产。
此外,印度还有许多金融公司,重点为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和邮政储蓄业务也较为发达,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