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与外伤
眼部或头部受到木、铁、石块等器物所击伤或跌扑、异物、虫咬伤、或爆破、电击、热灼伤,或酸碱等化学物品的烧伤,或短波光线的辐射线损伤等均可使眼部造成不同程度之伤害。在《千金要方》中已记载有关异物入目及其处理方法。《秘传眼科龙木论》中有“惊振内障”、“撞刺生翳”、“血灌瞳人”等多种外伤性内外眼病的记载。
眼部组织可因直接或间接受到伤害而致病,情况比较复杂,损害程度各异。轻浅者如眯目飞扬,物偶入睛,飞丝入目等,只要处理合宜,一般对眼无多大损害。若受伤程度较重,在外可伤及胞睑、黑睛、白睛,在内可损及神水、神膏、黄精,甚则目系、眼眶骨等。如振胞瘀痛、撞刺生翳、血灌瞳神、惊振内障、触伤真气、目珠脱出等,均有损睛丧明之忧。近代常见的还有受紫外线损伤的电光性眼炎,放射线损伤的白内障,更剧者为酸碱等化学物品的烧伤,病情复杂,须立刻采取救治措施。
受伤后,除眼部组织受到的直接损伤外,还可因受伤之后,各部分肌腠之间虚隙增大,本来不能入内的大风苛毒可由此袭入。另外,由于受伤者因伤势所造成的痛苦与精神负担,从而使气机失于和调,卫气衰惫,邪风更易随之而入,又使病势增剧,痛苦增加,正如《原机启微》云:“为物之所伤,则皮毛肉腠之间,为隙必甚,所伤之际,岂无七情内移,而为卫气衰惫之原,二者俱召,风安不从。”
眼外伤之预后,既与受伤之性质,损伤之程度有关,还与受伤后的就诊速度,采取的救治措施有很大关系。因此当受伤之后应尽速地采取最恰当合理的救治措施,以救睛珠,免于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