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正即太卜,周代卜官之长。《左传·隐公十一年》:“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杜预注:“卜正,卜官之长。”孔颖达疏:“《周礼·春官》:‘太卜下大夫二人。’其下有卜师、卜人,龟人,筮人,大卜为之长。正训长也,故谓之卜正。” 卜正 卜正官名。唐代置。属太卜署。《旧唐书·职官志》:“太卜署,令1人,从八品下; 丞1人,正九品; 卜正2人,从九品下; 卜博士2人,从九品下。太卜令掌卜筮之法。丞为之贰,其法有四: 一龟,二五兆,三易,四式。皆辨其象数,通其消息,所以定吉凶焉。凡国有祭祀,则率卜正、占者,卜曰于太庙南门之外。岁季冬之晦,帅侲子入官中堂赠大傩 (赠,送了。堂中舞侲子以送不祥也)。” ☚ 卜人 卜尹 ☛ 卜正官名。西周设置,《左传·隐公十一年》记滕侯说:“我,周之卜正也。”卜正为卜官之长,即太卜之职。唐于太常寺所属的太卜署中置卜正二人,秩从九品下,掌占卜之事。参见“太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