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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法律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的规则和步骤。根据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有调解、仲裁和法院审判。(1)调解。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须记录在案,双方应严格执行。调解委员会自收到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申请之日起,应在30日内结案。否则,视为调解不成。(2)仲裁。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或自调解不成之日起30 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及时仲裁。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3)审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民事案判程序审理。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根据劳动争议所具有的特点,处理劳动争议不采用处理一般民事纠纷的程序,而是采用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相结合的特别程序。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三个程序: (1) 调解。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行政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2) 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争议当事人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3) 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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