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制曲枝语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制曲枝语 制曲枝语曲学专论。清黄周星作。共十条。原附刊于其所撰传奇《人天乐》卷首。文中深切体认“曲之体”,强调作曲必须“多发天然”、“雅俗共赏”、“能感人”。认为曲是“诗之流派”,制曲之诀可以概括为一个“趣”字。由于主张发于天然,重于趣,因而反对“填砌汇书,堆垛典故”以及“琢炼四六以示博丽精工”的作法。《制曲枝语》单行版本有清康熙间张潮辑《昭代丛书》所收原刻本。《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则以康熙间刻《夏为堂集》、《人天乐》传奇卷首附录本为底本而校以《昭代丛书》本。 ☚ 读第六才子书西厢记法 闲情偶寄 ☛ 制曲枝语戏曲论著。明黄周星撰。黄周星(1611—1680),字景虞,号九烟、圃庵、而庵、笑仓道人。湖广湘潭(今属湖南)人。崇祯进士,官至户部主事,明亡后隐居不仕,流寓吴越间,以教书为生,七十岁时投水自尽。作有传奇《人天乐》和杂剧《惜花报》、《试官述怀》,《制曲枝语》即附刻于《人天乐》卷首。《制曲枝语》篇幅短小,但理论思想精赅。黄氏首先认为:“诗降而词,词降而曲,名为愈趋愈下,实则愈趋愈难,何则?诗律宽而词律严,若曲,则倍严矣。”他概括曲有“三难三易”,三难为:“叶律一也,合韵二也,字句天然三也。”三易为:“可用衬字衬语,一也;一折之中,韵可重押,二也;方言俚语皆可驱使,三也。”这个观点是较为切近曲的自身特征的。关于戏曲艺术的审美理想,《制曲枝语》大致提出了三个方面:一是“少引圣籍,多发天然”,追求自然的审美理想。他认为“制曲之诀无他,不过四字尽之,曰‘雅俗共赏’”,因而他对戏曲创作“填砌汇书”、“堆垛典故”的现象颇为不满。二是“能感人”,要求戏曲作品的审美效果是“喜则欲歌欲舞,悲则欲泣欲诉,怒则欲杀欲割”。三是“趣”,认为“一切语言文字,未有无趣而可以感人者”,而“趣”又“非独于诗酒花月中见之,凡属有情,如圣贤豪达之人,无非趣人,忠孝廉节之事,无非趣事。”可见,黄周星的戏曲审美理想是以“情”为根本,以“感人”为归趋,以“自然”为风范的。据于此,黄周星在《制曲枝语》中标举的审美典范是远绍元人杂剧,近取汤显祖“四梦”和李渔“十种曲”。 收入《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七),1959年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 《制曲枝语》 诗降而词,词降而曲,名为愈趋愈下,实则愈趋愈难。何也?诗律宽而词律严,若曲,则倍严矣。按格填词,通身束缚,盖无一字不由凑泊,无一语不由扭捏而能成者。故愚谓曲之难有三: 叶律一也,合调二也,字句天然三也。尝为之语曰:“三仄更须分上去,两平还要辨阴阳。”诗与词曾有是乎? 愚谓: 曲有三难,亦有三易。三易者: 可用衬字衬语,一也; 一折之中,韵可重押,二也; 方言,俚语,皆可驱使,三也。是三者: 皆诗文所无,而曲所有也。然亦顾其用之何如,未可草草。即如宾白,何尝不易?亦须顺理成章,方可动听,岂皆市井游谈乎? 有一老友语余云: “制曲之难,无才学者不能为,然才学却又用不着。”旨哉斯言! 余见新旧传奇中,多有填砌汇书,堆垛典故,及琢炼四六句,以示博丽精工者,望之如饾饤牲筵,触目可憎。夫文各有体; 曲虽小技,亦复有曲之体。若典汇、四六,原自各成一家,何必活剥生吞,强施之于曲乎?若此者,余甚不取。 愚尝谓: 曲之体无他,不过八字尽之,曰: “少引圣籍,多发天然”而已。制曲之诀无他,不过四字尽之,曰:“雅俗共赏” 而已。论曲之妙无他,不过三字尽之,曰: “能感人”而已。感人者,喜则欲歌、欲舞,悲则欲泣、欲诉,怒则欲杀、欲割: 生趣勃勃,生气凛凛之谓也。噫,兴观群怨,尽在于斯,岂独词曲为然耶! 制曲之诀,虽尽于 “雅俗共赏”四字。仍可以一字括之,曰: “趣”。古云: “诗有别趣”。曲为诗之流派,且被之弦歌,自当专以趣胜。今人遇情境之可喜者,辄曰 “有趣! 有趣!则一切语言文字,未有无趣而可以感人者。趣非独于诗酒花月中见之,凡属有情,如圣贤、豪杰之人,无非趣人; 忠,孝、廉、节之事,无非趣事。知此者,可与论曲。 ——摘自 《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七集 制曲枝语 制曲枝语清·黄周星撰。一卷。周星 (1611—1680),又名黄仁,字景虞、略似,号九烟、圃庵等。湘潭 (今属湖南) 人,一说上元 (今江苏江宁) 人。明思宗崇祯十三年进士。官户部主事。入清不仕。此书主要论述作曲的方法,虽仅十条,观点却相当集中。主张作曲“少引圣籍,多发天然”,要求“雅俗共赏”,强调“当专以趣胜”。有“趣”则可以感人,“能感人”是“曲之妙”。“感人者,喜则欲歌,欲舞,悲则欲泣、欲诉,怒则欲杀、欲割: 生趣勃勃,生气凛凛之谓也。”既阐明了戏曲艺术主要由人物的言论行动从感情上打动读者的特点,又相当形象地描绘了戏曲角色的艺术特征。极力反对“填砌汇书,堆垛典故,及琢炼四六句,以示博丽精工”。批评这是无趣的创作,而“一切语言文字,未有无趣而可以感人者。”自然就不可能产生出引人的艺术效果。有 《夏为堂集》本,《昭代丛书》本,《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 ☚ 新传奇品 诗筏 ☛ 制曲枝语曲论。清黄周星撰。一卷。周星有《夏为堂人天乐传奇》已著录。此《枝语》仅十条,约一千五百字,专论曲之作法。主张“少引圣籍,多发天然”,“自当专以趣胜”。对“曲”的创作十分重要。有康熙间《昭代丛书》本,一九二八年上海神州国光社《美术丛书》本,《新曲苑》本,一九五九年中国戏剧出版社《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七)》本。 制曲枝语 制曲枝语戏曲论著。明黄周星撰。黄周星(1611—1680),字景虞,号九烟、圃庵、而庵、笑仓道人。湖广湘潭(今属湖南)人。崇祯进士,官至户部主事,明亡后隐居不仕,流寓吴越间,以教书为生,七十岁时投水自尽。作有传奇《人天乐》和杂剧《惜花报》、《试官述怀》,《制曲枝语》即附刻于《人天乐》卷首。《制曲枝语》篇幅短小,但理论思想精赅。黄氏首先认为:“诗降而词,词降而曲,名为愈趋愈下,实则愈趋愈难,何则?诗律宽而词律严,若曲,则倍严矣。”他概括曲有“三难三易”,三难为:“叶律一也,合韵二也,字句天然三也。”三易为:“可用衬字衬语,一也;一折之中,韵可重押,二也;方言俚语皆可驱使,三也。”这个观点是较为切近曲的自身特征的。关于戏曲艺术的审美理想,《制曲枝语》大致提出了三个方面:一是“少引圣籍,多发天然”,追求自然的审美理想。他认为“制曲之诀无他,不过四字尽之,曰‘雅俗共赏’”,因而他对戏曲创作“填砌汇书”、“堆垛典故”的现象颇为不满。二是“能感人”,要求戏曲作品的审美效果是“喜则欲歌欲舞,悲则欲泣欲诉,怒则欲杀欲割”。三是“趣”,认为“一切语言文字,未有无趣而可以感人者”,而“趣”又“非独于诗酒花月中见之,凡属有情,如圣贤豪达之人,无非趣人,忠孝廉节之事,无非趣事。”可见,黄周星的戏曲审美理想是以“情”为根本,以“感人”为归趋,以“自然”为风范的。据于此,黄周星在《制曲枝语》中标举的审美典范是远绍元人杂剧,近取汤显祖“四梦”和李渔“十种曲”。 ☚ 度曲须知 闲情偶寄 ☛ 制曲枝语 制曲枝语戏曲文学论著。清黄周星著。写于康熙十九年 (1680)前。专论戏曲作法。主张: 少引圣籍,多发天然; 雅俗共赏,能感人。总括言之: “自当专以趣胜”。原附在《人天乐》传奇卷首,《古本戏曲丛刊》之第三集曾影印出版,后编入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7月出版的《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七集。 ☚ 湖南省演出公司 词余丛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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