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职制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职制律唐律篇名,规定官吏供职方面违法犯罪之处罚。秦、汉、魏律均无其篇。西晋泰始中定律,因事创制,始设《违制》之篇,宋、齐、梁、陈及后魏、后周、北齐诸律并沿用之。隋开皇三年(583)修律,改《违制》为《职制》,专“言职司法制”之事,其名乃为唐律承袭。今存唐《职制律》凡五八条,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关于官吏失职行为之处罚,如贡举非人、忘误制书等;(2)关于官吏违纪行为之处罚,如无故不上、漏泄机密等;(3)关于官吏越权行为之处罚,如改定制书、代判代署等;(4)关于官吏背礼行为之处罚,如祭祀失仪、匿丧犯讳等;(5)关于官吏贪赃行为之处罚,如受财枉法、挟势乞索等。详见《唐律疏议》卷九、一○、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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