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司度支勾院公事差遣名。度支勾院主判官,掌本部帐籍考校、勾销事。
简称❶判度支勾院。《宋史·刘夔传》:“判度支勾院。”《宋史·蒋堂传》:“再迁侍御史、判三司度支勾院。” ❷判勾。《分纪》卷13《三司》:“三部勾院只置判勾一院。”《宋会要·职官》5之23:“国初,三部各有勾院,止本部判官主之。”
职源与沿革、职掌参“勾院”条。
编制❶官额:主判官一人。 ❷吏额:勾覆官一人(《宋史·职官志》2《三部勾院》)。
简称❶户部勾院。《宋会要·职官》5之23:“(太祖开宝五年十二月)以盐铁、户部勾院为一院。”《长编》卷13,开宝五年十二月乙卯:“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各有勾院。” ❷户部院。《宋史·职官志》2《三部勾院》:“盐铁院、度支院、户部院勾覆官各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