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虎竹
【出典】 《史记》卷十《孝文本纪》:“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南朝齐·裴駰《史记集解》:“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唐·司马贞《史记索隐》:“《汉旧仪》:“‘铜虎符发兵,长六寸。竹使符出入征发。’”
【释义】 虎竹指虎符与竹使符,两者皆是汉代的符信,每符由郡国守相与朝廷分持,国家发兵时,需合符相验;唐诗中因以分虎竹喻指出任州郡长官。
【例句】 如何分虎竹,相与间山川。(张九龄《当涂界寄裴宣州》607)这里以“虎竹”喻指裴氏出任宣州刺史。
分虎竹
❶借指出任州郡长官。唐张九龄《当涂界寄裴宣州》诗: “故人宣城守,亦在江南偏。如何分虎竹,相与间山川。”
❷借指镇守一方。南朝宋鲍照《拟古》诗之一: “汉虏方未和,边城屡翻覆。留我一白羽,将以分虎竹。”
●《史记·孝文本纪》: “九月,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 铜虎符: 汉代用于军事的信符,长六寸。竹使符: 汉代用于政事的信符,用竹简五枚制成,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两者皆为汉代中央政权发布命令节制各郡国的信符。汉制,郡国守相与朝廷分持的信符,有铜虎符与竹使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