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诉讼名辞。分争者应从公而辩是非,即:以法律为曲直公断的标准称辩讼。《礼记·曲礼》: “分争辩讼,非礼不决。”朱氏曰: “争见于事,而有曲直。分争则曲不相交。讼,形于言,而有是非,辩讼则是非不相敌。”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