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学过去又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学,它是研究社会主义农村合作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科学。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学的研究客体,是劳动人民合作经济的各种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经济联合体。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合作化的理论,各个国家从自己的特点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采用过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如苏联的集体农庄、南斯拉夫的联合劳动基层组织、罗马尼亚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匈牙利的农业合作社、朝鲜的合作农场等合作经济形式。我国也采用过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人民公社,后来,冲破了集体经济的这种凝固模式,发展成为现在的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的新的、主要的形式,即联产承包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上述各种形式合作经济的概括。集体经济本来也是合作经济。但合作经济这个概念更能概括新的实践,易于破除那种排斥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形式的狭隘观念。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农村合作经济在建立、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力诸因素的合理组织、生产关系诸方面的正确调节及上层建筑的适时调整,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生产力的合理组织是主要研究对象,但也不排斥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重点研究生产关系的正确调节。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 揭示农村各种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经济联合体的性质、内容、形式和特征及其生产和发展的规律; 阐明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如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合作经济经营方式、管理体制、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经营方针、经营决策和经营计划;研究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以及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权、责、利关系,如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土地、劳动力、生产工具、资金的最佳组合和有效地利用以及组织管理; 研究农林牧副渔的生产布局、多层次的经济结构、生产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研究农村合作经济的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组织和管理; 研究成本、利润、收入分配的管理,以及合作经济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析。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学是伴随社会主义农村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实现了农业集体化,建立了集体农庄,为本学科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合作化、计划经济等理论为指导,总结集体农庄经营管理的实践经验,四、五十年代,捷利雅耶娃(А.П.Теряева)(原译切里亚也娃)的 《集体农庄劳动组织与劳动报酬问题》,(《Вопросы организации и оплаытруда в колхозах》) 高尔什科夫(М.П.Горшков 曾译高尔什可夫)的 《集体农庄公有经济的多方面发展》,(《Разностороннее развитиеобшественного хозяйства ко-лхозов》)等著作,从不同的侧面论述了集体农庄的经营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集体农庄组织与计划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在各自实践的基础上也相继建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这一学科。 新中国建立后,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为本学科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在学习苏联的基础上,引进了上述著作,并由苏联专家来中国讲学。1958年后,高等院校自编教材。1978年,全国高等农业和财经院校统一编写了 《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学》 一书。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合作制实践的新发展联产承包制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的主要形式,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学也必须相应地完善和发展,并更换过去的学科名称。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学是一门建立在多学科基础上的应用经济学,它以政治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和哲学为基础,应用农业技术经济学、农业统计学、农业会计学、农业技术学和计量经济学等所揭示的经济规律,计量和核算等方法,对农村合作经营管理进行微观分析,确定正确的经营方针,采用有效的管理措施,合理组织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生产更多的产品满足社会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阅读书目:《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学》 南京农学院主编,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1版。 〔参〕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 |